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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预处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团体标准启动会议于6月22日上午顺利召开,主要针对废旧电池预处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展开讨论。
现今我国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掷地有声。2020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进一步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
2021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扩的工作思路,这也将成为我国未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猜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内容中重点强调了我国将开始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和绿色低碳全链条。
会上表明,清洁能源类企业更应该在制造过程中实现低碳绿色化。且随着新能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锂离子电池生产规模将进一步增长。
同时,锂离子电池制造本身的温室气体排放规模会成为我国低碳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根据研究显示,锂离子电池制造的温室气体排放约为3.71-4.85kgce/kg,动力锂离子电池制造的碳排放量约占新能源汽车制造碳排放量的46-51%。目前,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尚不及10%,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50%,则仅动力锂离子电池制造的全年碳排放量将超过7000万吨,约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0.5%。
因此,编制制造企业进行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建立核算方法、核算模型、评价指标、报告规范将有助于分析锂离子电池各制造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构成。
本次会议确定了今后废旧电池预处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标准编制的基本框架。其中标准范围要求本文件规定废旧电池预处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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