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河北省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主题是“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
2022年12月26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河北省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王佳介绍了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主任程凤飞和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浩瑀分别就就政府储备排污权的作用、排污权市场交易流程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宣传教育处负责人王家栋主持了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排污权交易改革,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创新交易措施。2021年4月和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交易种类和范围。自2011年5月列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国家试点以来,我省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先后明确排污权交易品种、出让标准、交易基准价格,交易种类和规模位于全国领先地位,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聚焦优化市场交易方式、科学配置环境要素、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国率先推动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改革,着力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河北模式”。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厅坚持把排污权交易改革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领域,把排污权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突出改革目标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整体性、改革路径的系统性,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落地落实,加快构建公开透明、配置科学、运转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交易市场。
一是健全完善“1+3+2”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省政府成立了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等11个成员单位立足本职、分工负责、协同发力,推动形成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强大合力。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国资委、税务局等部门印发《河北省排污权政府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管理暂行办法》;指导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制定了《河北省排污权市场交易细则》《河北省排污权电子竞价细则》,建立起以《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为统领,排污权确权管理、政府储备、市场交易3个办法,以及市场交易、电子竞价2个细则为支撑的“1+3+2”政策体系。
二是全面完成排污单位排污权确权。以排污许可为基础,制定大气、水污染物确权技术规范,按照企业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核定的确权程序,坚持统一核算方法、统一审核原则,公平公正的完成了全省7.6万家排污许可持证单位排污权确权,建立了确权台账,将确权结果作为污染减排、排污权交易、总量指标削减替代的依据,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权责明确的排污权产权制度。
三是科学构建排污权政府储备。坚持盘活存量资源,结合排污权确权情况,将排污单位无偿取得的闲置、放弃使用、富余排污权,由政府收回纳入储备,建立了省市两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台账,实行分级管理、统筹使用,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等项目建设,破解全省排污权指标紧缺难题,保证了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四是组织开展首批竞价交易。6月7日,胡启生副省长为河北省排污权交易市场鸣锣开市,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华电香河能源有限公司、廊坊市华电京南(固安)综合能源供应项目通过电子竞价方式竞得了省级政府储备排污权指标,交易金额2358.6万元;廊坊市河北德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河北华迩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向住友再生资源(廊坊)有限公司签署了排污权转让协议,交易金额24.4674万元,拉开了全省排污权企业间市场化交易的帷幕,彻底改变了以往由政府“牵线搭桥”、企业被动买卖的低效模式。
五是活跃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加强市场服务,搭建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联运行、统一管理,实现交易登记、信息公告、时间场所、专家抽取、保证金代收代退、服务资料保存、电子监察监控7个“统一”。盘活存量资源,鼓励排污单位将闲置、放弃使用和通过污染减排形成的富余排污权投放市场,采用电子竞价、协议转让、挂牌点选等多种方式自由交易获取收益。规范交易管理,开展交易主体入市审核,强化可交易排污权认定,动态调整交易基准价格,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恶意炒作行为,确保交易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今年1至11月,全省累计开展排污权交易2249笔、交易金额3.97亿元,交易规模位于全国前列,有力保障了2000余个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精准高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
一是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充分体现排污权的资产价值,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按照资源环境权益有偿取得原则,全面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运用经济政策杠杆,进一步促进排污单位引进新工艺、新技术减少污染排放,激发排污单位主动治污减排的自觉。同时,规范有偿使用和交易费用征收管理,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二是推进排污权跨区流转。为解决不同区域排污权需求差异,发挥交易市场统一调配、服务发展作用,在满足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前提下,我们将探索推动排污权跨区域流转、交易,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污权在全省流转、交易,水污染物排污权在同一流域内流转、交易。此外,对于同一排污单位跨行政区新建、迁建项目的,我们将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建立健全排污权随项目流转的政策机制。
三是优化市场交易方式。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服务市场主体、保障项目建设,我们将搭建“轻污染类”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的“绿色通道”,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合计小于1吨的,免除交易主体审核、免收交易保证金,受让政府储备排污权的,鼓励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交易,取消事前公告、简化登记注册,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
四是扩大排污权交易种类。进一步拓展排污权交易领域和范围,逐步推动重金属、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纳入排污权市场交易。明年,我们将重点探索推动重金属排污权交易,在完成摸底调查基础上,细化制定排污权确权技术要求,建立全口径确权台账和省级政府储备,通过重金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动涉重金属企业治污减排、绿色转型,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五是创新排污权金融赋能。充分发挥排污权资产价值和金融杠杆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基于排污权的抵押贷款等金融衍生产品,进一步盘活排污权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同时,我们还将在排污权交易改革先进地区,试点开展排污权租赁,探索金融机构担保租赁模式,把排污权从“沉睡的资产”变成“流动的资本”。
记者提问:我省在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中,构建了排污权政府储备,请问政府储备有哪些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求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一并,将排污权作为资源环境要素,加强市场制度建设,健全市场交易机制,促进绿色要素交易与能源环境目标指标更好衔接。我们聚焦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扩大要素供给,破解需求难题,精准高效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污染物持续减排。
一是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2022年6月7日,河北省排污权交易市场鸣锣开市当天,廊坊市3个重点项目通过电子竞价方式竞得省级政府储备排污权指标,交易金额2358.6万元,拉动近94亿元投资落地。7月19日,承德市举办市级排污权市场交易仪式,交易金额206.95万元,拉动近28亿元投资落地。沧州市政府储备排污权支持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帝安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沧州临港三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7个省重点项目建设,拉动投资217.04亿元。今年以来,政府储备排污权支持重大项目累计达到143个,要素保障作用初步显现。
二是维护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在市场交易中,注重发挥资源环境要素配置政府主导作用,不断健全排污权“政府+市场”的交易互补机制。当排污单位可交易排污权供应紧缺时,政府储备将会及时投放,满足市场主体需求;当排污权交易价格虚高时,适量投放政府储备用于平抑价格,保持市场稳定运行;当市级政府储备不足时,市级政府可申请利用省级政府储备,开展省级交易,平衡市场供需矛盾。通过科学运用政府储备排污权,着力构建全省统筹、市级为主,市场导向、政府调控,规范活跃、保障有力的排污权市场交易机制,实现排污权精准配置。
三是促进污染减排绿色转型。我省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量大,治污减排任务依然较重。我们聚焦发挥排污权交易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两高”企业等重点企业更加积极主动治理污染、提标升级,鼓励通过重点行业创A、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污染治理、产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将形成的可交易排污权投放市场自由交易,实现污染减排“变现”,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同时,为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我们还将建立健全排污权政府有偿回购制度,一方面保障排污单位合理减排收益,另一方面持续扩大政府储备规模、减少排污权市场存量,推动实现区域污染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记者提问:刚才了解到,我省建设了全省统一排污权交易平台,请问排污权市场交易是如何开展的,有哪些便利服务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在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自主研发建设了专业化、电子化“河北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实现了注册登记、交易公告、交易实施、权款结算的全流程线上交易,利用信息化手段“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同时,依据《河北省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我们制定了《河北省排污权市场交易细则》《河北省排污权电子竞价细则》,明确、规范了排污权市场交易和电子竞价的具体流程,为排污权市场交易主体提供科学、规范和便捷的服务与保障。目前,排污权市场交易主要按以下流程开展。
一是审核交易主体。参加市场交易的排污单位或建设单位作为排污权交易的出让方或受让方,是排污权市场交易主体。按照排污权交易管理权限,交易主体向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交易申请和相关材料后,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开展交易主体审核,规范入市管理,确保交易主体具备参与市场交易的基本条件。排污权交易出让方存在排污权被抵押、租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排污权产权不清晰等情形的,以及受让方在被挂牌督办、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期间等情形的,将暂缓入市交易。
二是组织交易活动。通过主体审核的交易主体,可自行在河北省排污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以我省制定的交易基准价格为基础,在环境能源交易所指导下开展市场交易。现行的交易方式共有3种,供交易出让方自愿选择,即电子竞价、协议转让和挂牌点选。利用电子竞价的,由我们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交易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并于公告期满后组织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取各意向受让方最高报价,从高到低确定最终受让方;开展协议转让的,出让方可自主选择受让方,我们将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线上交易;选择挂牌点选的,可利用排污权交易平台发布意向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等待受让方自主响应、进行交易。在组织市场交易前,为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防止恶意干扰、破坏交易、引发纠纷,各交易主体均需按规定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待交易完成后全额退还。
三是开展权款结算。交易活动完成后,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签订制式的排污权交易合同,并按规定及时组织双方完成“权款结算”。排污权交易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向交易双方出具《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鉴证书》,发布市场交易成交公告,并将交易信息推送给相应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出具排污权交易确认书,变更交易双方确权情况。
在便捷服务方面,今年6月7日排污权市场交易开市后,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在发布了交易指南、操作手册、实操视频,并通过现场业务指导、设置咨询热线和组织视频联动等方式,为交易主体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便捷高效服务。为落实稳经济大盘的要求,加快培育排污权交易市场,本着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负担原则,我们在排污权市场交易初期,暂不收取交易主体交易服务费。今年以来,已减免交易服务费近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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