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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120多人,涉案企业29家,判刑14人 新公布的7起违法案例再敲危废处置警钟

2022-11-19 09:33:15 阅读:530

11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八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领域),涉7起违法事件。从这些被曝光的案件中也能看出,目前在打击危废处置违法犯罪行为方面,有4个特点,震慑作用有目共睹。


  2022年11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八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领域),涉7起违法事件。此前,第七批是土壤环境违法、新化学物质领域,第六批是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领域,第五批是举报奖励领域,第四批是自动监控领域,第二批是排污许可领域,第一批是优化执法方式领域,而第三批也是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领域。

 

  看,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危废处置违法算得上典型中的典型了。

 

  第三批公布了9起,涉及非法处置废旧电瓶,非法倾倒HW39含酚废物,非法处置废矿物油,跨区域非法倾倒二次铝灰,非法倾倒含油泥浆,非法拆解废铅蓄电池等等。这次公布的则涉及油水混合物(HW09类危险废物),危废900-041-49,废矿物油,天然气脱硫产物,废油漆渣、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等,已有14人判刑,合计抓获了120多人,涉案企业约29家。

 

  其中山东枣庄案打掉存储窝点11个,查扣8000余吨危险废物,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亿余元;四川遂宁案两家公司分别被罚款200万,5名被告人判刑3到6年并罚款3万至50万不等;湖南郴州案涉案废铅蓄电池来源涵盖6省10余县市,总重量达到5000余吨。

 

  从这些被曝光的案件中也能看出,目前在打击危废处置违法犯罪行为方面,有4个特点:

 

  1、高科技助力

 

  多个典型案例都提到了先进侦查方式与追踪手段的应用,比如信息整合的深度研判,搭载了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的侦查,大数据精密智控预警平台的溯源追踪等等。

 

  “黑科技”为我国环境执法“插上了翅膀”,安上了“千里眼”、“顺风耳”,无论是响应速度,还是侦查效率,都有大幅提升,也为针对环境污染这种“隐蔽性、滞后性”违法行为的查处,生态环境破坏的及时干预提供了更有力的武器。

 

  2、联动执法

 

  “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这样的组合现在已经并不少见了,而跨区域,跨市,跨省联合办案也越来越普遍,甚至信息共享,平台兼容为联合执法和联防联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九龙治水”治不好水,单打独斗也管不好危废,危险废弃物非法倾倒也时常会出现跨区域,跨界这样的情况,因此无论是地域联合还是部门联合都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必经之路。另外,多起案例都提到了邀请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的行为,并提出可健全相关机制,以谋求更有效和及时的效果,比如固定证据。

 

  3、群众举报

 

  被侦破的多起案件中都不乏群众提供的线索,当前环境执法讲求的协作已经不局限于部门协作以及地域协作了,民众参与的重要性是可见的,这从各大省市纷纷出台环境污染有奖举报规定就能看出,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

 

  而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方面,一边要持续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普教育,一边也要从保障安全,树立正面形象等方面着手鼓励,像漯河案件,举报人获得了5000元的奖励。

 

  4、严厉处罚

 

  上述说到了具体的判刑,罚款,其严厉程度可见一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是入了民法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有4大行为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的四项行为详见刑法)。

 

  标准趋严,执法加码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危险废弃物因其特殊性和极大危害性更需要严格监管。国家和地方也在摸清危废底数,规范危废处置行为,打击违法行为几个层面同时发力,带来的震慑作用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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