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也是我国首次针对黑土地保护立法。
众所周知,黑土地是珍贵的土壤资源,是“耕地中的大熊猫”,据悉,需要40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形成1厘米的黑土层。但现在,这份“大自然的馈赠”正在变薄、变瘦、变硬。
根据中国科学院2021年发布的《东北黑土地白皮书(2020)》,近60年,我国黑土地的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了三分之一,部分地区甚至下降了50%。2019年,东北黑土地水土流失面积已经占黑土地总面积的20.1%,黑土层正在以年均0.1~0.5厘米的速度剥蚀流失。
早在在黑土地保护法颁布之前,国家已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黑土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如《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等。而黑土地保护法的正式实施,则将黑土地保护制度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
黑土地保护法突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着力解决黑土地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着重把握坚持确保黑土地总量不减少、功能不退化、明确保护责任和义务、坚持用养结合、尊重自然规律和科学规律、坚持农民履行义务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四省区作为黑土地资源所在地区,也是黑土地保护法实施区域。多年来,四省区为保护黑土地做了大量探索和实践。
黑龙江
黑龙江省从2015年开始承担国家的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了有机物料还田、深耕深松、测土配方施肥、增施缓控释肥料、生物肥料等方式方法进行保护利用黑土地。多种方式一起发挥作用,释放了叠加效应,使黑土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得到保护。
针对黑龙江不同地区不同土壤类型,黑龙江省在修复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的办法。据了解,松嫩平原中东部和三江平原草甸土区,要用以秸秆翻埋还田为核心的黑土层保育模式;因风蚀和水蚀造成黑土层比较薄,或者暗棕壤等中低产田,适用以有机肥加秸秆碎混还田为核心的黑土层培育模式;而以秸秆覆盖还田、少耕免耕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模式主要适用于松嫩平原西部风沙、干旱、盐碱地区;障碍性土层消减快速培肥模式,主要是‘治疗’白浆土和黑钙土‘有病’土层等;坡耕地控蚀增肥模式主要是要让坡耕地温和排水;水稻秸秆还田增碳保肥模式主要是解决水田秸秆还田难的问题。
吉林
在深入总结“梨树模式”的基础上,吉林省研发并推广高产增效保护性耕作综合技术“梨树模式2.0”,2021年在梨树示范基地应用取得突出成效,玉米产量达到1077.94公斤/亩,创造东北地区玉米高产记录;在乾安县大遐畜牧场示范推广秸秆全量深翻还田与水肥一体化叠加技术模式,实现培肥地力、增厚耕层和节水增产的多重成效;在西部盐碱区推行的以磷石膏/脱碱3号/液体改良剂为核心、配套良种+良法的高效治理盐碱地模式,实现重度盐碱地水田亩产417公斤,增产近7倍;轻度盐碱地水田亩产625.6公斤,达到高产田水平。
辽宁
2015年,辽宁省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治理黑土地退化面积130万亩以上。依托已有科研成果,针对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将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轮作培肥、深松深翻等技术措施组装配套,形成两大类5个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技术模式。2021年起,辽宁省推广黑土地有效治理模式,加快建成一批集中连片、土壤肥沃、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产能稳定的农业生产基地。建立主体参与、示范带动、连片推进的实施机制,鼓励意愿较高、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示范区建设,集中连片开展黑土地治理修复。2021年全省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覆盖到全部17个典型黑土县(市)区,建设高标准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300万亩以上。
内蒙古
内蒙古自2020年启动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围绕落实保护性耕作“多覆盖、少动土”的核心技术要求,在东部四盟市34个旗县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面积持续扩大。2020年和2021年分别完成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758.9万亩和1116.2万亩。2022年,内蒙古按照“稳步扩面、质量为先”原则,主推秸秆全量覆盖免少耕播种、秸秆部分覆盖免少耕播种和秸秆少量覆盖免少耕播种3种技术模式,实行差异化补助,做到高质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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